元器件应按试验条件弯曲应力承受3次循环
发布时间:2019/5/18 19:31:29 访问次数:1557
引线疲劳
1)试验设各
需配备适当的固定装置、夹钳、支架或其他适当的器具,以保证能够按规定的角度重复施加弯曲应力。
2)试验程序
(1)双列引线外壳的试验程序。 G2992F1U元器件应按试验条件弯曲应力承受3次循环,试验时被施加的弯曲应力应使引线发生弯曲应力试验程序中所规定的角度。
(2)扁平外壳和金属圆形外壳的试验程序。将一定的应力(由相应标准或产品规范规 定)施加到被试的每条引线上,使外壳本体做3次一定角度的旋转(旋转角度由相应标准或产品规范规定)。对一根引线的各次弯曲应在同一个方向、同一个平面上,而又不妨碍引线的弯曲。一个弯曲过程应在规定时间(由相应标准或产品规范规定)内完成。对矩形或带状引线的器件而言,弧形平面应垂直于引线所在的平面。本试验不适用于试验时在引线密封处主要产生扭转力的外壳边上的引线。
3)失效判据
引线断开应视为失效。当去掉应力后,放大10~⒛倍检查时,任何在引出端(引线)和器件本体之间出现的断线、松动和相对移动的器件,都被视为失效。
4.引线扭力
1)试验设备
扭力试验需要适当的夹钳、夹具和扭力扳头或其他能施加力而又不妨碍引线运动的工具。
2)试验程序
被试元器件应采用以下两个程序中规定的适当程序。
(l)具有圆形截面引出端或引线的元器件的试验程序。对元器件本体做刚性固定,以引线为轴,在被试引线/引出端上无冲击地施加规定一定时间(由相应标准或产品规范规定)的扭矩。
(2)具有矩形截面引出端或引线的元器件的试验程序。对元器件本体做刚性固定,除另有规定外,在离器件本体一定位置(由相应标准或产品规范规定)处,对引线/引出端施加一定值(力矩值由相应标准或产品规范规定)的扭矩。以引线的轴线为轴,顺时针方向和逆时针方向各施加一次扭矩。
3)失效判据
当去掉应力后,放大10~⒛倍检查时,引出端、引线与器件本体之间的任何断线、松动和相对运动都应被视为器件失效。若在引出端强度试验后,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密封试验合格,则月牙形裂纹不应拒收。
引线疲劳
1)试验设各
需配备适当的固定装置、夹钳、支架或其他适当的器具,以保证能够按规定的角度重复施加弯曲应力。
2)试验程序
(1)双列引线外壳的试验程序。 G2992F1U元器件应按试验条件弯曲应力承受3次循环,试验时被施加的弯曲应力应使引线发生弯曲应力试验程序中所规定的角度。
(2)扁平外壳和金属圆形外壳的试验程序。将一定的应力(由相应标准或产品规范规 定)施加到被试的每条引线上,使外壳本体做3次一定角度的旋转(旋转角度由相应标准或产品规范规定)。对一根引线的各次弯曲应在同一个方向、同一个平面上,而又不妨碍引线的弯曲。一个弯曲过程应在规定时间(由相应标准或产品规范规定)内完成。对矩形或带状引线的器件而言,弧形平面应垂直于引线所在的平面。本试验不适用于试验时在引线密封处主要产生扭转力的外壳边上的引线。
3)失效判据
引线断开应视为失效。当去掉应力后,放大10~⒛倍检查时,任何在引出端(引线)和器件本体之间出现的断线、松动和相对移动的器件,都被视为失效。
4.引线扭力
1)试验设备
扭力试验需要适当的夹钳、夹具和扭力扳头或其他能施加力而又不妨碍引线运动的工具。
2)试验程序
被试元器件应采用以下两个程序中规定的适当程序。
(l)具有圆形截面引出端或引线的元器件的试验程序。对元器件本体做刚性固定,以引线为轴,在被试引线/引出端上无冲击地施加规定一定时间(由相应标准或产品规范规定)的扭矩。
(2)具有矩形截面引出端或引线的元器件的试验程序。对元器件本体做刚性固定,除另有规定外,在离器件本体一定位置(由相应标准或产品规范规定)处,对引线/引出端施加一定值(力矩值由相应标准或产品规范规定)的扭矩。以引线的轴线为轴,顺时针方向和逆时针方向各施加一次扭矩。
3)失效判据
当去掉应力后,放大10~⒛倍检查时,引出端、引线与器件本体之间的任何断线、松动和相对运动都应被视为器件失效。若在引出端强度试验后,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密封试验合格,则月牙形裂纹不应拒收。
上一篇:弯曲应力
上一篇:利用元器件的本体或凸缘处夹好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