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的悬挑长度不宜超过安装高度的1/4
发布时间:2015/4/21 21:09:59 访问次数:2954
(1)灯具的悬挑长度不宜超过安装高度的1/4。
(2)灯具的仰角不宜超过15。。
采用高杆灯照明方式时,A3597灯具及其配置方式、灯杆安装位置、高度、间距以及灯具最大光强的投射方向,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按不同条件选择平面对称、径向对称和非对称三种灯具配置方式,布置在宽阔道路及大面积场地周边的高杆灯宜采用平面对称配置方式;布置在场地内部或车道布局紧凑的立交桥的高杆灯宜采用径向对称配置方式;布置在多层大型立体交叉或车道布局分散的立体交叉道踣的高杆灯宜采用非对称配置方式。无论采取何种灯具配置方式,灯杆间距与灯杆高度之比均应根据灯具的光度参数通过计算确定。
(2)灯杆不得设在危险地点或维护时严重妨碍交通的地方。
(3)灯具的最大光强投射方向和垂线交角不宜超过65。。
(4)市区设置的高杆灯,应在满足照明功能要求前提下做到与环境协调。
常见的道路有由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组成的道路以及由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组成的道路,此两种不同形式的道路,其路灯的布局形式也不同。
为了使路面亮度分布均匀,对于不同的路灯布置形式,不同类型配光的灯具,其安装高度(向)、道路有效宽度(W)、灯具间距(d)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其具体约束计算公式见表4-5。
表4-5中向为路灯安装的高度,即为光源中心点至地面的垂直距离。形为道路的有效宽度,因为对于悬臂式路灯其光源的中心点并没有和路面对齐,由于悬臂的存在,总会使光源超出道路边界而悬在道路上面,为此道路的有效宽度形就应该等于道路的总宽度减去一个悬臂长度;当灯具采用双侧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为实际路宽减去两个悬臂长度。当灯具布置在中央分隔带采用中心对称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就是道路实际宽度。确定灯具的布置方式后,就可进行照度的计算。
(1)灯具的悬挑长度不宜超过安装高度的1/4。
(2)灯具的仰角不宜超过15。。
采用高杆灯照明方式时,A3597灯具及其配置方式、灯杆安装位置、高度、间距以及灯具最大光强的投射方向,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可按不同条件选择平面对称、径向对称和非对称三种灯具配置方式,布置在宽阔道路及大面积场地周边的高杆灯宜采用平面对称配置方式;布置在场地内部或车道布局紧凑的立交桥的高杆灯宜采用径向对称配置方式;布置在多层大型立体交叉或车道布局分散的立体交叉道踣的高杆灯宜采用非对称配置方式。无论采取何种灯具配置方式,灯杆间距与灯杆高度之比均应根据灯具的光度参数通过计算确定。
(2)灯杆不得设在危险地点或维护时严重妨碍交通的地方。
(3)灯具的最大光强投射方向和垂线交角不宜超过65。。
(4)市区设置的高杆灯,应在满足照明功能要求前提下做到与环境协调。
常见的道路有由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组成的道路以及由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组成的道路,此两种不同形式的道路,其路灯的布局形式也不同。
为了使路面亮度分布均匀,对于不同的路灯布置形式,不同类型配光的灯具,其安装高度(向)、道路有效宽度(W)、灯具间距(d)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其具体约束计算公式见表4-5。
表4-5中向为路灯安装的高度,即为光源中心点至地面的垂直距离。形为道路的有效宽度,因为对于悬臂式路灯其光源的中心点并没有和路面对齐,由于悬臂的存在,总会使光源超出道路边界而悬在道路上面,为此道路的有效宽度形就应该等于道路的总宽度减去一个悬臂长度;当灯具采用双侧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为实际路宽减去两个悬臂长度。当灯具布置在中央分隔带采用中心对称布置方式时,道路有效宽度就是道路实际宽度。确定灯具的布置方式后,就可进行照度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