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解山寨文化的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09/1/16 9:49:48 访问次数:1551
问:继开心网www.kaixin001.com火起来之后,相似甚至相同名称的开心网纷纷涌现,而最近出现的www.kaixin.com,从界面设置到栏目设置,都与开心网如出一辙,更因为域名的优势,似乎可以以假乱真。那么请问,这样的行为算否侵权?
从民事法律关系来看,山寨版开心网是否构成对开心网(www.kaixin001.com)的侵权不能一概而论。首先,开心网(www.kaixin001.com)对山寨版开心网的模仿、抄袭内容是否享有在先权利,包括商标、商号、网页著作权等。如果开心网(www.kaixin001.com)对涉及模仿、抄袭的内容(域名相似、页面相似、服务名称相似)享有在先权利的话,比如将“开心”或“开心网”已注册为商标,那么,山寨版开心网的行为涉嫌构成对开心网(www.kaixin001.com)的商标侵权,类似的,如果开心网(www.kaixin001.com)对页面设计或对应的sns享有著作权的话,那么,山寨版开心网构成侵权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果开心网(www.kaixin001.com)未取得商标、商号或采用的sns软件系开源软件而不享有著作权,那么,山寨版开心网的行为很难说构成侵权。
从竞争法法律关系来看,山寨版开心网的行为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及其他容易让相应企业的客户或潜在客户产生混淆、误认的行为均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问:在互联网中,对于网站的界面、名称、设置等,有否相应的措施和条例加以保护?
这个问题涉及三个层面的内容或权利。其一是网页著作权,即网站作者或设计人员对网页独创或个性化的设计、设置是享有著作权,受到我们著作权法的保护。这在既往的司法判决已经获得认可。参见笔者在2005年的相关案例评析;其二,sns服务源程序或基础程序的开源与否。如果sns服务的源程序属于开源性质的话,那么,开源的本身就是放弃著作权供感兴趣的人使用,这个时候,不论是开心网(www.kaixin001.com)还是山寨开心网,均可以无偿使用,且不存在侵权与否的问题,当然如果不是开源性质的软件或程序,那么,这也是要受到著作权法,特别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其三,关于网站名称的权利保护问题,主要涉及商标、商号、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的民事权利,均有对应的法律或法规予以权利保障。
问:此前也有人表示,中国的sns网站,如校内网,开心网,均是克隆了facebook等
问:继开心网www.kaixin001.com火起来之后,相似甚至相同名称的开心网纷纷涌现,而最近出现的www.kaixin.com,从界面设置到栏目设置,都与开心网如出一辙,更因为域名的优势,似乎可以以假乱真。那么请问,这样的行为算否侵权?
从民事法律关系来看,山寨版开心网是否构成对开心网(www.kaixin001.com)的侵权不能一概而论。首先,开心网(www.kaixin001.com)对山寨版开心网的模仿、抄袭内容是否享有在先权利,包括商标、商号、网页著作权等。如果开心网(www.kaixin001.com)对涉及模仿、抄袭的内容(域名相似、页面相似、服务名称相似)享有在先权利的话,比如将“开心”或“开心网”已注册为商标,那么,山寨版开心网的行为涉嫌构成对开心网(www.kaixin001.com)的商标侵权,类似的,如果开心网(www.kaixin001.com)对页面设计或对应的sns享有著作权的话,那么,山寨版开心网构成侵权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果开心网(www.kaixin001.com)未取得商标、商号或采用的sns软件系开源软件而不享有著作权,那么,山寨版开心网的行为很难说构成侵权。
从竞争法法律关系来看,山寨版开心网的行为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及其他容易让相应企业的客户或潜在客户产生混淆、误认的行为均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问:在互联网中,对于网站的界面、名称、设置等,有否相应的措施和条例加以保护?
这个问题涉及三个层面的内容或权利。其一是网页著作权,即网站作者或设计人员对网页独创或个性化的设计、设置是享有著作权,受到我们著作权法的保护。这在既往的司法判决已经获得认可。参见笔者在2005年的相关案例评析;其二,sns服务源程序或基础程序的开源与否。如果sns服务的源程序属于开源性质的话,那么,开源的本身就是放弃著作权供感兴趣的人使用,这个时候,不论是开心网(www.kaixin001.com)还是山寨开心网,均可以无偿使用,且不存在侵权与否的问题,当然如果不是开源性质的软件或程序,那么,这也是要受到著作权法,特别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其三,关于网站名称的权利保护问题,主要涉及商标、商号、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的民事权利,均有对应的法律或法规予以权利保障。
问:此前也有人表示,中国的sns网站,如校内网,开心网,均是克隆了facebook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