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发布时间:2018/10/21 17:46:45 访问次数:3904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K4S641632H-TC75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纳入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门和电网经营企业做好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的规划。供电企业应当按照规划做好供电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城乡供电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所、区域配电所和营业网点的用地。
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划的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站、区域配电所和营业网点的用地上,架线、敷设电缆和建设公用供电设施c
第十五条 供电设施、受电设施的设计、施I、试验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第十六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对供电设施、受电设施进行建设和维护时,作业区域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协助,提供方便;因作业对建筑物或者农作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修复或者给予合理的补偿。第十七条公用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供电单位统一维护管理。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供电企业可以使用、改造、扩建该供电设施。
共用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由产权单位协商确定,产权单位可自行维护管理,也可以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
用户专用的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用户维护管理或者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K4S641632H-TC75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纳入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门和电网经营企业做好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的规划。供电企业应当按照规划做好供电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建设和乡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城乡供电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所、区域配电所和营业网点的用地。
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划的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站、区域配电所和营业网点的用地上,架线、敷设电缆和建设公用供电设施c
第十五条 供电设施、受电设施的设计、施I、试验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第十六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对供电设施、受电设施进行建设和维护时,作业区域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协助,提供方便;因作业对建筑物或者农作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修复或者给予合理的补偿。第十七条公用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供电单位统一维护管理。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供电企业可以使用、改造、扩建该供电设施。
共用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由产权单位协商确定,产权单位可自行维护管理,也可以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
用户专用的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用户维护管理或者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上一篇: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热门点击
- 客户在电网高峰负荷时的 功率因数,应达到下
- 供电电压等级的选择
- 供电营业规则
- 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退补相应电量的电费
- 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企业应连续向用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 什么是刚性支吊架?
- 抄表记录质量和抄表异常情况处理质量的稽查
- 锅炉缺水如何处理?
推荐技术资料
- 硬盘式MP3播放器终级改
-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结识了NE0 2511,那是一个远方的...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