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光限制
发布时间:2015/10/1 19:13:08 访问次数:845
眩光是指照明设施产生的有极高的亮度或强烈的对比时,在视场中造成人视觉降低和眼睛的不舒适感。在道路照明设计中眩光的控制指数一般为G≥7,DS96F173ME/883即以不能引起降低能见度和不损伤舒适感为原则。道路照明中眩光分为两类:一类称为失能眩光(生理眩光),凡是降低人眼视力的眩光称为失能眩光,它损害视看物体的能力;另一类称为不舒适眩光(心理眩光),凡使人产生不快感的眩光称为不舒适眩光,通常引起不舒适感觉和疲劳。不舒适眩光可用眩光控制等级( G)来表示,见表2-3。
表2-3眩光控制等级(G)
降低眩光的常用方法有限制灯具的仰角、增加灯具的安装高度、选用截光型或半截光性灯具。考虑到我国的具体情况,按G的具体数值限制眩光还有困难,故一般采用截光型和半截光型灯具来限制眩光,此时,G值的具体指标大都能够满足要求。国际上对截光型和半截光型灯具进行的相应G值研究结果是:截光型灯具G =6.7,半截光型灯具G=4.8,而国际照明委员会( CIE)建议的G值为4~6。
眩光是指照明设施产生的有极高的亮度或强烈的对比时,在视场中造成人视觉降低和眼睛的不舒适感。在道路照明设计中眩光的控制指数一般为G≥7,DS96F173ME/883即以不能引起降低能见度和不损伤舒适感为原则。道路照明中眩光分为两类:一类称为失能眩光(生理眩光),凡是降低人眼视力的眩光称为失能眩光,它损害视看物体的能力;另一类称为不舒适眩光(心理眩光),凡使人产生不快感的眩光称为不舒适眩光,通常引起不舒适感觉和疲劳。不舒适眩光可用眩光控制等级( G)来表示,见表2-3。
表2-3眩光控制等级(G)
降低眩光的常用方法有限制灯具的仰角、增加灯具的安装高度、选用截光型或半截光性灯具。考虑到我国的具体情况,按G的具体数值限制眩光还有困难,故一般采用截光型和半截光型灯具来限制眩光,此时,G值的具体指标大都能够满足要求。国际上对截光型和半截光型灯具进行的相应G值研究结果是:截光型灯具G =6.7,半截光型灯具G=4.8,而国际照明委员会( CIE)建议的G值为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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