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内容保护系统间的互操作性
发布时间:2007/8/28 0:00:00 访问次数:444
数字版权管理(DRM)被描述为“便于对任何种类的数字信息进行可信和动态的管理的技术系统,并贯穿数字信息的生命周期,不管数字信息是如何分布的及分布于何处”。正是在这些技术系统之内,可以找到内容保护或技术保护措施,这或许就是公众对于DRM的观念。然而它们只是DRM系统的属性之一。对那些希望免费复制、分享以及能随时随地获取内容的人来说,DRM可能是坏事。但是,内容与其它任何财产没有什么不同。
如果您拥有某物,比如说一部汽车,有人想使用它,那么您有权对其使用者收费,并且锁住车门直到使用者向您付费。对内容所有者和内容提供商来说,DRM不仅仅是一道锁。正如汽车可以被购买、租赁和使用以作为出租车或豪华车,以及通过各种其它方式使任何人都可使用汽车一样,DRM提供了许多新的业务模型,为消费者带来高价值内容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可用性。
高清音视频网络联盟(HANA)正致力于开发利用数字版权管理技术的先进解决方案,使消费者能更灵活地跨越整个家庭网络使用内容,以及跨越包含便携式视频播放器在内的多种设备移动内容。结合可互操作的数字权限管理和版权检查,可创建一个可信赖的安全家庭网络,在其中消费者可以更多的拥有,更简单地获取,以及更灵活地使用高价值内容。
DRM系统的属性:1. 权限说明。通常与内容共存的数据,陈述内容可以被如何/在何时/在何处/由谁来使用/复制/存储/分配;2. 存取与复制控制。通常称为技术保护措施(TPM),利用技术手段来实施权限管理,防止内容被非授权用户获取及复制;3. 确认与跟踪。技术手段(数字水印或指纹识别),确定内容的来源;4. 计费与付款子系统。
DRM基本知识
从根本上,DRM会保护内容,如果没有合适的权限就不能使用内容。权限通过内容许可提供,它不仅包括用来解锁受保护内容的信息,还指定内容可以如何/在何时/由谁使用。这些许可条件包含在使用权限表达语言的数字条款中。最终,必须真实地认证处理内容和许可证的设备。一个许可证只能发布给一个可信的设备。可依赖这个设备来实现许可条款并确保用来解锁内容的信息的安全。最基本形态的DRM被称为“规范的DRM”,具备所有这些描述的属性。
规范的DRM具有以下属性:1. 保护的(加密的)内容;2. 内容许可;3. 权限表达语言;4. 设备认证和鉴权。
当一个DRM系统不是完全符合这个定义时,一种称为链路保护的内容保护形式对可信网络中的设备间通信很重要。链路保护包括,在通信设备之间建立信任,安全地交换链路保护密匙,并使用这些密匙保护设备间的所有通信和内容交换。为进一步提高安全性,在设备之间开始每个新的连接会话时,在设备间交换新密匙,并且在会话期间定时交换新密匙。链路保护的实例包括DTCP(由DTLA许可),Windows Media DRM for Network Devices和802.11 WEP/WPA安全。
正如DRM通过提供更多高价值的内容和选择权使消费者受益一样,链路保护通过为无线和其它共享网络提供隐私和安全保护,使消费者直接受益。
DRM和内容保护系统
HANA本身不必开发新的DRM标准或技术,因为已存在足够多的解决方案。HANA的目标是将行业标准解决方案整合到一个可互操作的框架中。在向用户提供灵活的消费选择时,这一框架受到内容所有者的信任。
DRM中采用的技术
所有DRM和内容保护系统的基础都是加密算法和协议:1. 对称分组加密(AES、3DES);2. 非对称公共密匙加密(RSA,椭圆曲线);3. 安全Hash算法(SHA-1、-256);4. 密匙交换(Diffie Hellman);5. 认证与数字证书(X.509)。
然而,当前许多的DRM系统是专属的,并且不透露所使用技术的详细资料。有证据证明,许多系统已采用这些标准算法和协议的组合。至少在技术上这应该方便了互操作。
不幸的是,单独使用强大的加密算法和协议并不能保证系统的安全。还有许多其它方面需要考虑:1. 物理安全:芯片固件和硬件,密匙存储与管理;2. 用户认证:密码、生物识别技术、记号和智能卡;3. 网络定位;4. 代码混淆、防止反编译和在电路仿真(ICE);5. 安全、认证的代码和硬件:可信计算组织(TCG)。
“通过加密并不能实现安全”,这句话十分出名。根据这一名言,甚至可以使最受保护的软件在一个开放的平台上运行(如非常脆弱的PC)。一个最近的例子是,黑客Viodentia在2006年8月找到了微软Windows Media DRM代码的弱点。
标准与互操作性
在DRM领域,市场上已有许多专有的知识产权系统,如iTunes采用的Apple Fairplay、Napster采用的Windows Media DRM、Yahoo Music Movielink、Real Networks Helix、移动电话运营商采用的OMA和Google Video DRM。
不兼容性不仅存在于这些系统之间,还存在于其它内容保护系统之间,如卫星及有线电视广播商(NDS VideoGuard、Kudelski Nagravision、法国电信Viaccess等)采用的条件接收方案和HD-DVD/Blu-ray采
数字版权管理(DRM)被描述为“便于对任何种类的数字信息进行可信和动态的管理的技术系统,并贯穿数字信息的生命周期,不管数字信息是如何分布的及分布于何处”。正是在这些技术系统之内,可以找到内容保护或技术保护措施,这或许就是公众对于DRM的观念。然而它们只是DRM系统的属性之一。对那些希望免费复制、分享以及能随时随地获取内容的人来说,DRM可能是坏事。但是,内容与其它任何财产没有什么不同。
如果您拥有某物,比如说一部汽车,有人想使用它,那么您有权对其使用者收费,并且锁住车门直到使用者向您付费。对内容所有者和内容提供商来说,DRM不仅仅是一道锁。正如汽车可以被购买、租赁和使用以作为出租车或豪华车,以及通过各种其它方式使任何人都可使用汽车一样,DRM提供了许多新的业务模型,为消费者带来高价值内容更多的选择和更好的可用性。
高清音视频网络联盟(HANA)正致力于开发利用数字版权管理技术的先进解决方案,使消费者能更灵活地跨越整个家庭网络使用内容,以及跨越包含便携式视频播放器在内的多种设备移动内容。结合可互操作的数字权限管理和版权检查,可创建一个可信赖的安全家庭网络,在其中消费者可以更多的拥有,更简单地获取,以及更灵活地使用高价值内容。
DRM系统的属性:1. 权限说明。通常与内容共存的数据,陈述内容可以被如何/在何时/在何处/由谁来使用/复制/存储/分配;2. 存取与复制控制。通常称为技术保护措施(TPM),利用技术手段来实施权限管理,防止内容被非授权用户获取及复制;3. 确认与跟踪。技术手段(数字水印或指纹识别),确定内容的来源;4. 计费与付款子系统。
DRM基本知识
从根本上,DRM会保护内容,如果没有合适的权限就不能使用内容。权限通过内容许可提供,它不仅包括用来解锁受保护内容的信息,还指定内容可以如何/在何时/由谁使用。这些许可条件包含在使用权限表达语言的数字条款中。最终,必须真实地认证处理内容和许可证的设备。一个许可证只能发布给一个可信的设备。可依赖这个设备来实现许可条款并确保用来解锁内容的信息的安全。最基本形态的DRM被称为“规范的DRM”,具备所有这些描述的属性。
规范的DRM具有以下属性:1. 保护的(加密的)内容;2. 内容许可;3. 权限表达语言;4. 设备认证和鉴权。
当一个DRM系统不是完全符合这个定义时,一种称为链路保护的内容保护形式对可信网络中的设备间通信很重要。链路保护包括,在通信设备之间建立信任,安全地交换链路保护密匙,并使用这些密匙保护设备间的所有通信和内容交换。为进一步提高安全性,在设备之间开始每个新的连接会话时,在设备间交换新密匙,并且在会话期间定时交换新密匙。链路保护的实例包括DTCP(由DTLA许可),Windows Media DRM for Network Devices和802.11 WEP/WPA安全。
正如DRM通过提供更多高价值的内容和选择权使消费者受益一样,链路保护通过为无线和其它共享网络提供隐私和安全保护,使消费者直接受益。
DRM和内容保护系统
HANA本身不必开发新的DRM标准或技术,因为已存在足够多的解决方案。HANA的目标是将行业标准解决方案整合到一个可互操作的框架中。在向用户提供灵活的消费选择时,这一框架受到内容所有者的信任。
DRM中采用的技术
所有DRM和内容保护系统的基础都是加密算法和协议:1. 对称分组加密(AES、3DES);2. 非对称公共密匙加密(RSA,椭圆曲线);3. 安全Hash算法(SHA-1、-256);4. 密匙交换(Diffie Hellman);5. 认证与数字证书(X.509)。
然而,当前许多的DRM系统是专属的,并且不透露所使用技术的详细资料。有证据证明,许多系统已采用这些标准算法和协议的组合。至少在技术上这应该方便了互操作。
不幸的是,单独使用强大的加密算法和协议并不能保证系统的安全。还有许多其它方面需要考虑:1. 物理安全:芯片固件和硬件,密匙存储与管理;2. 用户认证:密码、生物识别技术、记号和智能卡;3. 网络定位;4. 代码混淆、防止反编译和在电路仿真(ICE);5. 安全、认证的代码和硬件:可信计算组织(TCG)。
“通过加密并不能实现安全”,这句话十分出名。根据这一名言,甚至可以使最受保护的软件在一个开放的平台上运行(如非常脆弱的PC)。一个最近的例子是,黑客Viodentia在2006年8月找到了微软Windows Media DRM代码的弱点。
标准与互操作性
在DRM领域,市场上已有许多专有的知识产权系统,如iTunes采用的Apple Fairplay、Napster采用的Windows Media DRM、Yahoo Music Movielink、Real Networks Helix、移动电话运营商采用的OMA和Google Video DRM。
不兼容性不仅存在于这些系统之间,还存在于其它内容保护系统之间,如卫星及有线电视广播商(NDS VideoGuard、Kudelski Nagravision、法国电信Viaccess等)采用的条件接收方案和HD-DVD/Blu-ray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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