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丰年代理律师就股票违规交易一事发表声明
发布时间:2008/5/23 0:00:00 访问次数:103
7月6日晚23时,姜丰年本人委托其代理律师北京市赛思博律师事务所陈明哲律师就有关媒体报道其涉及违规交易一事发表声明如下:
1、 所谓违规交易股票的民事诉讼是指新浪股票,与趋势科技和其ceo陈怡桦(eva chen)无关;
2、 包括姜丰年本人在内所有参与新浪股票交易的任何人,在股票交易过程中,均未有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3、 到目前为止,姜丰年先生尚未收到来自美国sec的任何调查通知,其在美律师将代表其个人与sec洽询;
4、 谢谢各届朋友对姜丰年本人的关心,同时提请各方勿在未查清事实真相前对媒体发布不实及恶意毁谤的言论,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北京市赛思博律师事务所 陈明哲
2006年7月6日
7月6日晚23时,姜丰年本人委托其代理律师北京市赛思博律师事务所陈明哲律师就有关媒体报道其涉及违规交易一事发表声明如下:
1、 所谓违规交易股票的民事诉讼是指新浪股票,与趋势科技和其ceo陈怡桦(eva chen)无关;
2、 包括姜丰年本人在内所有参与新浪股票交易的任何人,在股票交易过程中,均未有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3、 到目前为止,姜丰年先生尚未收到来自美国sec的任何调查通知,其在美律师将代表其个人与sec洽询;
4、 谢谢各届朋友对姜丰年本人的关心,同时提请各方勿在未查清事实真相前对媒体发布不实及恶意毁谤的言论,否则,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北京市赛思博律师事务所 陈明哲
2006年7月6日